没签合同口头协议算吗?
安阳合同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合同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没签合同口头协议算吗?
1、没签书面合同,仅有口头协议不一定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仅达成了口头协议是不算的。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等。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第三百八十六条 仓单应载事项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对赔偿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
4、确定管辖法院
现在一些案件,经常在诉讼管辖耗费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上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的方式,口头方式,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等。法律规范有明确规定的情形,若是仅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是订立了口头协议,那么第三百八十七条 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合同关系是没有建立的,故此各方在建立关系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前,可以写通过查阅法律规范等的方式,确定具体是否必须要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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